孟子说过,不喜欢杀人的人能够统一天下。(见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他似乎说错了,因为数百年后,正是秦国统一了全中国。秦国在“耕战”两方面,也就是经济上、军事上,都超过其他国家。当时秦国是出名的“虎狼之国”。它全靠武力,又加上法家残忍的意识形态,胜利地征服了一切敌国。

阴阳家和儒家的混合

不过孟子也没有完全说错,因为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之后,只存在了大约十五年。始皇帝死后不久,发生一系列的造反,反抗暴秦统治,帝国崩溃了,取而代之的是汉朝(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)。汉朝继承秦朝政治统一的思想,继续秦朝未竟的事业,就是建立政治与社会的新秩序。

董仲舒(约公元前179—约前104),就是按照这样的意图进行理论化的大理论家。他是广川(今河北省南部)人。汉朝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他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。为了儒家的正统而创建基本制度,他也起了重要作用:著名的考试制度,就是从他的时代开始形成的。在这个制度下,进入仕途的各级政府官员就不靠出身高贵,不靠财富,而靠通过一系列定期考试。这些考试由政府主持,在全国同时举行,对于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敞开大门,只有极少数人除外。当然,这些考试在汉朝仍是雏形,在数百年后才真正普遍实行。这个制度是董仲舒第一个发起的,更有意义的是他主张以儒家经典作为这些考试的基础。

据说董仲舒专精学业,曾经“三年不窥园”,结果写出了巨著《春秋繁露》。又说他“下帷讲诵,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,或莫见其面”,就是说,新学生只从老学生受业,不一定亲自见到他。(见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)

董仲舒所要做的就是为当时政治、社会新秩序提供理论根据。照他的说法,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,所以人行为的根据,一定要在天的行为中寻找。他采用了阴阳家的思想,认为天与人之间存在密切联系。从这个前提出发,他把主要来源于阴阳家的形上学的根据,与主要是儒家的政治、社会哲学结合起来。

汉语的“天”字,有时译为Heaven(主宰之天),有时译为nature(自然之天)。然而这两种译法都不十分确切,在董仲舒哲学中尤其如此。我的同事金岳霖教授曾说:“我们若将‘天’既解为自然之天,又解为主宰自然的上帝之天,时而强调这个解释,时而强调另一个解释,这样我们也许就接近了这个中国名词的几分真谛。”(未刊稿)这个说法对某些情况似不适合,例如就不适合老子、庄子,但是完全适合董仲舒。在本章之内出现“天”字时,请读者想起金教授这段话,作为董仲舒哲学中“天”字的定义。

我在第十二章指出过,先秦思想有两条不同的路线:阴阳的路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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