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可问:假定有一物,到了极端,走向反面,“极端”一词是什么意思?任何事物的发展,是不是有一个绝对的界限,超过了它就是到了极端?在《老子》中没有问这样的问题,因而也没有做出回答。但是如果真要问这样的问题,我想老子会回答说,划不出这样的绝对界限,可以适合一切事物,一切情况。

就人类活动而论,一个人前进的极限是相对于他的主观感觉和客观环境而存在的。以艾萨克·牛顿为例,他感觉到,他对于宇宙的知识与整个宇宙相比,简直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孩所有的对于海的知识。牛顿有这样的感觉,所以尽管他在物理学中已经取得伟大的成就,他的学问距离前进的极限仍然很远。可是,如果有一个学生,刚刚学完物理教科书,就感觉到凡是科学要知道的他都已经知道了,他的学问就一定不会有所前进,而且一定要反而反退。老子告诉我们:“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。”(第九章)骄,是人前进到了极端界限的标志。骄,是人应该避免的第一件事。

一定的活动也相对于客观环境而有其极限。一个人吃得太多,他就要害病。吃得太多,本来对身体有益的东西也变成有害的东西。一个人应当只吃适量的食物。这个适量,要按此人的年龄、健康以及所吃的食物的质量来定。

这都是事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。老子把它们叫做“常”。他说:“知常曰明。”(第十六章)又说:“知常,容。容乃公。公乃王。王乃天。天乃道。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”(第十六章)

处世的方法

老子警告我们:“不知常,妄作,凶。”(第十六章)我们应该知道自然规律,根据它们来指导个人行动。老子把这叫做“袭明”。人“袭明”的通则是,想要得些东西,就要从其反面开始;想要保持什么东西,就要在其中容纳一些与它相反的东西。谁若想变强,就必须从感到他弱开始;谁若想保持资本主义,就必须在其中容纳一些社会主义成分。

所以老子告诉我们:“圣人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。非以其无私邪?故能成其私。”(第七章)还告诉我们:“不自见,故明。不自是,故彰。不自伐,故有功。不自矜,故长。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”(第二十二章)这些话说明了通则的第一点。

老子还说:“大成若缺,其用必弊。大盈若冲,其用不穷。大直若屈。大巧若拙。大辩若讷。”(第四十五章)又说:“曲则全。枉则直。洼则盈。敝则新。少则得。多则惑。”(第二十二章)这说明了通则的第二点。

用这样的方法,一个谨慎的人就能够在世上安居,并能够达到他的目的。道家的中心问题本来是全生避害,躲开人世的危险。老子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和解决,就是如此。谨慎地活着的人,必须柔弱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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